《京筑半月谈》第八期 | 京师贵阳律所成功举办《执行异议程序后关于执行回转的处理问题》案例分享会
为了提升青年律师在法律实践中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,10月18日下午,京师贵阳律所成功举办了《京筑半月谈》第八期——“执行异议程序后关于执行回转的处理问题”案例分享会。京师贵阳律所高级权益合伙人、副主任、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惠奇律师就相关要点作了精彩分享。
▲分享会现场
▲分享人王惠奇律师
本次分享会由京师贵阳律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承办,律所高级权益合伙人、青工委副主任黄名杨律师担任主持人,所内众多律师积极参与,现场气氛热烈。
▲主持人黄名扬律师
分享会上,王惠奇律师围绕一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执行案例,深度剖析了抽逃出资、未足额缴纳出资在执行异议中的复杂情形,以及这些情形如何影响公司股东申请执行回转的问题。他提到,在执行案件中,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,申请执行人往往会以股东抽逃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为由,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。然而,对于“出资”的认定,并非简单依据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协议约定,而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来确定。
王惠奇律师进一步指出,在执行回转问题上,由于法律规定相对复杂且实践中操作难度较大,因此往往面临诸多挑战。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实践经验,详细阐述了执行回转的程序、条件以及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救济途径。
▲律师提问
互动环节中,王惠奇律师还耐心解答了律师们提出的问题,并分享了自己在处理类似案件中的经验和心得。
通过本次讲座,律师们不仅加深了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,还提高了在实际案件中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。大家纷纷表示,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,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