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林城法苑》第九期 | 迟来的正义:为抚恤金差额而抗争
本期作者:王岩 律师
当年,被告某啤酒有限公司的临时工林某因工死亡。痛失至亲的原告在悲伤中与啤酒厂签订了《关于临时工林某因工死亡的善后处理协议书》。协议约定向原告支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25至30元,同时写明“今后国家如有新的规定,按新规定执行”。这一约定,本是对家属权益的兜底承诺,却在后续的执行中成为一纸空文。
自2014年起,贵阳市供养亲属抚恤金多次调整,这本是政策对工亡家属生活保障的及时补充。然而,被告某啤酒厂却未依照约定和国家政策,对原告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作出足额调整。多年来,原告怀揣着朴素的诉求,与某啤酒厂多次协商,每一次的期望都在冷漠与推诿中落空。一次次的沟通,换来的不是妥善的解决方案,而是漫长的等待和失望。
2023年10月,原告找到了笔者。笔者综合考量了一下案情,这是一个历经33年的案件,被告某啤酒厂也早已不复存在。当时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还没有颁布,协议依据是黔劳险字(86年)第7号文件,这个文件只有档案馆才有。于是,笔者冒雨前往档案馆调取资料,时间久资料多,待收到资料已经是半个月后。公司主体几易其主,笔者调取了一千多页变更材料,必须找到适格的被告来承担责任。
立案过程颇为曲折,不是以公司已注销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,就是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应去找劳动社会保障局为理由推脱。无奈,笔者只能找到控股股东所在地管辖法院——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。几经沟通,立案庭讨论后予以立案。主审法官看到这是一起事关民生的案件,于是加班加点审理完毕并送达了判决书。判决结果是补足差额,后续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按照政策标准逐月发放,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。
二位年迈的原告在春节前已经拿到了近十万元的生活补助费差额。这笔钱,对于年迈的原告而言,是生活的保障,是晚年的依靠。他们失去了儿子,生活的支柱轰然倒塌,这微薄的抚恤金给了他们精神上的些许慰藉。
结语
法律的天平应当倾向公平正义,协议的约定应当得到尊重和履行。某啤酒有限公司作为责任主体,有义务遵循约定和政策,保障工亡职工家属的合法权益。原告的诉求合理且正当,他们所求的不过是应得的生活补助,以维持基本的生活尊严。在法律的介入下,这起追索亲属抚恤金的纠纷得到了公正解决,让迟来的正义不再缺席,让工亡家属在伤痛之后,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与社会的关怀。